2008年8月22日星期五

选委员:花钱请人助选合法

(布城)选举委员会副主席拿督旺阿末说,候选人有权花钱请人助选,这並未违反选举法令。

不过,他说,候选人绝不能派钱给选民,因为这等於贿选。

他是针对峇东埔国阵候选人阿力夏被指派钱给选民的指责,做出评论。

他说,候选人可以请人为他做一些助选的工作,然后提供一些回酬,这是各別候选人的权利。

针对阿力夏承认他只是付“情报费”请当地人当助选员的问题,旺阿末却基於各主要英文和马来文报章都没有报道阿力夏亲口承认“派钱”的新闻,而拒绝评论。

他说:“我不要太快断论,因为说不定第二天当事人又否认曾承认派钱一事,或指报章误解其谈话。”

询及选委会会否採取主动调查这项指责的问题,他说,选委会布城总部並未接获公正党的相关投诉,巫英文报章也没有报道,此事根本不存在。

他说,在竞选期间,各种各样针对候选人的指责都会出现,选委会拒绝一一回应。

5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各种解释已越描越黑,自打嘴巴。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,308大选的成绩,显示人民聪明了,大胆了,不会再听信和屈服于国阵。国阵政府的腐败,难道一个补选派发的政治糖果就能改变选民对国阵政府的印象吗?国阵政府思想未免太儿戏了吧?

匿名 说...

峇东埔国阵候选人阿力夏(左图左二)改口否认曾经派发“情报费”给选民,不排除媒体可能错误引述其言论。

USELESS PEOPLE.....

匿名 说...

伍轩万:只错能改,善莫大焉,要悔改,请来北海红卍字会,需要辅导请联络012-4338338.

匿名 说...

杀人放火也算合法?

匿名 说...

唉、可憐的媒体。